文/刘军君
漏水的名牌太阳能热水器,厂家、代理、专卖店都不承担责任,他花了20多天打电话、发传真、写邮件,没人理会他,朋友为他拟的一篇稿子却震动了厂家高层,千里迢迢派员赶来处理,而结果却是……,维权艰辛路,敢问路在何方?
原来3年前,浙江丽水的王先生慕名买了市区****名牌太阳能热水器,而3年后,这台漏水的热水器却成了他的“心病”,当热水器漏水时,他翻箱倒柜找到发票、说明书、保修卡,发现保修时间是5年,找3年前卖热水器的专卖店时,发现对方已经人去楼空,通过当时的名片联系到该名牌的温州总代理,经过多次电话催促,12天后温州总代理技术人员路过查看了一下,告知热水器可能是假货。
在专卖店买的名牌产品怎么会是假货?王先生绝对不相信。温州总代理不愿接电话后,他就联系北京厂家,刚开始厂家销售科经办人还是接电话的,他们让王先生发照片过去核对后,告知他热水器基本判断为假货,再拨电话过去,一自称法务部的工作人员警告说如果再骚扰,将有律师团找上门,之后所有的电话都没有人接听。王先生又找到厂家网站,查到对方的两个传真号码以及各部门的邮箱,十多天里他一一轮番发过去,最后都石沉海底。
王先生没办法,他向当地报社诉苦,报社登报后,居然有爆料称一位老大爷也买了这个牌子的热水器,而且也坏了好久没人来修,正不知如何是好,王先生一下子好像找到同盟军,他马上联系到这位老大爷,联合他一起给温州总代理“施压”。然而,温州总代理技术人员去过老大爷家后,老大爷就“哑”了,这么回事呢?这是后话了。
过去了个把月的时间,王先生已经心力憔悴了,再过10多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时间了,他考虑是否向消协反映此事,身边的人劝他算了,本地专卖店蒸发了,温州代理和厂家不理会,还抬出什么法务部,和强大的知名品牌缠上,玩不过他们的。正在此时无助的他无意中碰到在政府部门工作的朋友,倾听他的述说后,这位朋友帮他拟了一篇稿子让他发传真给厂家:
**********公司
尊敬老总暨有关负责人:
作为因慕名牌而购买贵公司产品的受害消费者,本人已把有关情况向你们作了如实反映,但答复却令人遗憾,为化解矛盾,今特提出下列意见与建议:
1、贵公司仅凭本人的情况反映及提供的购物发票、保修单及照片等资料,即认定是“假货”,如此武断是否有些偏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建议贵公司应委派一两位技工屈驾到丽水,实地鉴定一下是假冒产品,还是贵公司因偶然因素产出的次品,一切结论应在检验后。
2、假若经鉴定确是假货,贵公司也应采取措施进行“打假”,我地的“纳爱斯”集团,当市场上出现假冒的“雕牌超能皂”等产品后,就立即行动,积极与假冒地域的工商等部门跟踪追击,捣毁制假的源头,此举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声誉,也相应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本人认为,如果贵公司也能采取如此举措,在丽水的贵公司产品经销商虽已歇业他去,而温州的代理商犹在,可以刨根溯源,不难找不着生产假货的源头。应该知道,凡生产假货的绝不止一两台,而是批量生产的,为了对消费者负责,贵公司务应对本人的意见作以慎重考虑而采取相应举措。实事求是地说,作为一个受害的消费者,我受损失的也仅四千余元钱,而贵公司损害的将是企业的名牌与产品的声誉,孰重孰轻,敬请好好掂量。
3、对本人因慕名牌而发生的遭遇,务请贵公司还是要认真对待,不论如何,矛盾已存,总得化解,是以“和为贵”呢?还是上网坦开此事,以供广大网友参评,以此事而涉及诸多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利益,让此社会热点问题见仁见智,广泛听一听社情民意,使坏事变好事,亦有利和谐社会的建设,贵公司认为你们有“强大”的律师团队,到时很易对付一个小民,但是不要忘记,我国的司法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明摆着的是,本人有购物发票、保修单等,事实是个消费受害人,假若贵公司对本人的友善意见仍置若罔闻,本人当采取一些相应举措,使其矛盾激化的责任不是我方,而是贵方。
上述意见与建议,敬供参考。
等待贵方的答复。
消费受害者
王**
此书面稿传真过去后,王先生下午就接到厂家一自称领导的人,他问明王先生家庭地址,详细记录后,告诉王先生近日会派技术人员来调查。第3天,北京一技术员乘坐飞机赶来,到王先生家里实地查看拍照后,告诉王先生热水器除了不锈钢内胆水箱是假的,其它包括真空管、支架、控制器、说明书、保险单、水箱序号等都是真的。谈话中王先生也明白了“同盟军”老大爷和他刚好反一下,不锈钢内胆水箱是真的,其它真空管、支架、控制器、说明书、保险单、水箱序号等都是假的,老大爷的热水器一小零件出了问题,几十元钱解决了事,代理没有收他钱,年龄大了的老大爷当然就“哑”了,所以王先生又是孤军奋战了。
在王先生家,双方心平气和地协商,王先生要求更换不锈钢内胆水箱,而厂家技术员告之厂家规定,因水箱不是厂家的,所以不能更换,这次鉴定,将会有正规书面报告寄过来,王先生需要水箱的话,支付货款重新购买水箱,虽然这种型号不生产了,但厂家将全力配合生产发货。商谈未果,王先生请他到丽水12315部门作个登记,技术员也没去,在丽水停留不到两个小时,直接往温州代理那里去了。
就在前几天——315前夕,王先生收到厂家六页图文并茂的鉴定书,该鉴定书声明王先生购买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箱上没有厂家出厂的序列号,属于假冒产品,他们厂家没有理由赔偿,也声明当时他们没有授权过丽水专卖店。
王先生收到这份书面函后说:如果他们没有授权,3年前这个专卖店店面里不可能有那么一批这个牌子的热水器和广告,其实当时安装热水器的工人和我聊天时露过一句话,温州代理老板和丽水专卖店老板是亲戚,货是温州代理提供的。但很有可能我们和温州代理都没有想到,这位丽水专卖店老板来个偷天换日,安装之前把我的热水器不锈钢内胆水箱换了,同样把老大爷家的其它配件换了,这样七拼八凑,赚取黑心钱,之后逃之夭夭,不知道当时他卖了多少台这种七零八落的热水器。现在出了事了,温州代理和厂家心里肯定已经明白,但作为亲戚不能说,12315也不去登记,家丑不外扬,对他们来说打假成本也非常大,最后我们找不到丽水专卖店的人,无从对质,他们可以推得一干二净。
王先生继续说:我现在决定不再用他们牌子的产品了,让人来拆了它当废铁卖吧,吸取教训,重新买一家有保障的热水器使用,再磨下去太累了。315虽然在即,但维权之路艰辛啊!
从王先生这一事件,我们能得到什么警示?如果我们作为厂家,在代理经销这一环节如何层层把关,如何防范于未然?如果我们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时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欢迎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益,互相学习。